实验室规章制度

二十九、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12  浏览次数:

  二十九、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细则
 1.为了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及环境保护(以下简称技安环保)工作的管理,防止职业危害、技术危害、环境污染及其它公害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保持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2.技安环保工作是关系到实验室财产安全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各分实验室及主管实验室的领导,应将此项工作列入本职工作范围,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安全操作,文明教学与科研。

  3.技安环保工作实行“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专群结合,重在预防”的原则,实验室应设兼职环保技安员,适时组织技安训练,进行环保教育,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作用,形成技术安全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4.各实验室要针对技术安全及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技安环保教育。

  5.实验人员属于新上岗或调换新的岗位时,必须进行技术训练和安全环保教育。禁止未成年人、临时工和不懂操作规程的人从事危险作业和有可能产生公害的工作。

  6.对各种电器设备的线路绝缘、保险设施、裸露密封、外壳接地、自动开关、安全保护、警示标牌等,都要按规定设置,安装和及时检修,并有专人检查管理,严禁违章带电使用。

  7.对各种压力设备中的安全阀、压力表、水表、管道、气瓶等,要按规定储运、检测和安装,力求做到防火、防晒、防爆、防超越安全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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