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规章制度

二十五、人工气候室及组培室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12  浏览次数:

二十五、人工气候室及组培室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实验室人工气候室及组培室的管理,确保其高效利用,保证实验材料的安全,充分发挥其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1. 使用人工气候室和组培室之前与实验室综合办公室联系,办理预约租用手续,根据管理人员的分配使用人工气候室或组培室相应的地方。
  2. 进入人工气候室之前,使用者要进行培训,必须熟悉室内设备的使用方法,按照操作规程管理温室控制系统,未经管理者同意,不能随便调整运行参数,并做好随时应对意外情况发生的准备,如水电供应出现异常、系统控制出现故障等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 使用者在使用期间水电设施损坏或需要更换,须向实验室管理者提出申请,实验室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费用从实验室所收的租用费中支出。
  4. 使用人工气候室或组培室时,一定要保持室内的卫生清洁,将试验所用的盘子摆放整齐,不得存放有机肥、土等杂物。每天要及时清理试验垃圾,保持室内及公用部分的环境卫生,试验完成后及时清理。
  5. 人工气候室外的共用部分的卫生与排水桶的清理由所用人员共同承担,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使用人员多少排出值日人员,每天进行清理打扫,人工气候室内的卫生有使用人员承担。
  6. 值日人员要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注意室内的水电安全,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果在值日之日出现问题没有及时上报,责任由值日人员承担,并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7. 使用者要保管好自己的试验物品,使用完成后及时到办公室办理手续,不得私自将培养架转借给他人。
  8. 使用者在使用或离开人工气候室之前及时关闭门,使室内温湿度保持不变。
  9. 由于实验室人数比较多,而地方有限,所以3个人工气候室可能设置不同的温度,使用之前根据自己所培养材料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但在使用时,除了自己的材料外,不要随便动用他人的实验材料。如果发现将自动离开,以后也不准再申请进入使用。
  10. 所有使用这都是人工气候室和组培室的安全负责人,所以请大家在使用时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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