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部分同学近期夜间自修的需求,经研究,学校决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月7日止,开放部分通宵教室,具体如下:
北校区:八号教学楼西六个台阶教室,具体教室为:N8T07、N8T08、N8T09、N8T10、N8T11、N8T12。
南校区:二号教学楼四个台阶教室,具体教室为:S台6、S台7、S台8、S台9。
为确保学校正常教学及考试秩序,夜间自习同学早7点须离开自习教室,并将个人物品带出教室。同时,请同学们在夜间自习时有效利用座位,集中教室,人离关灯,节约用电。
教务处 后勤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