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为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中荷生物质能源研究生培养项目”选拔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介绍
“中荷生物质能源研究生培养项目”由学校旱区生物质能研究中心申报审批通过,选派专业包含农业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林业科学与工程、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经管,每年选派3人赴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欧洲能源研究院攻读博士学位。
二、名额
2017年 “中荷生物质能源研究生培养项目”拟选拔3名人员。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满足能源生物技术领域博士学位项目要求(附件)。
3.满足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要求。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录取人员。
根据留学基金委的时间安排和学校工作部署,201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时间和流程安排如下(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信息为准):
1.2016年12月8日-12月15日:申请人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留学人员申请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准备附件要求的材料,经所在学院、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审批后,交至留学服务中心,留学服务中心与学校旱区生物质能研究中心组织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评审专家组3名及以上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12月17日-19日欧洲能源研究院专家来校同我校专家共同对学生进行面试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2.12月26日—30日:公示评选结果。
3.2017年1月3日—3月1日:学校协助拟选派人员进行国外联系,获取国外拟留学院校邀请函。
4.3月20日—25日:公示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系统网申,并提交纸质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5.4—5月: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学校发放录取材料,并对派出人员进行行前培训。
6.6—9月: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五、派出与管理
1.旱区生物质能研究中心须保证按期派出。被录取人员需在2017年内派出,不跨年派出。未能按期派出者在12月底前将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报留学服务中心。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通过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3.留学人员派出前,留学服务中心和旱区生物质能研究中心应对其进行行前教育,对国外学习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同时,加强心理、精神和道德与诚信等方面的指导。
4.留学人员派出后,学校旱区生物质能研究中心应加强对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协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学习/工作。
5.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6.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7.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080185
邮 箱:oie@nwafu.edu.cn
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