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相关要求,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1批面上资助和第10批特别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第61批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4.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得申请面上资助。
(二)第10批特别资助
1.进站须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并能反映申请人当前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及良好发展前景。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我校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5)我校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在本次特别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8.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得申请特别资助;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9.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推荐人数不超过我校在站人数的1∕10。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第61批面上资助
1.2月24日前,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填写并生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打印1份纸质申请书(A3双面套印,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申请人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二)第10批特别资助
1.3月1日前,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填写并生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在线打印2份纸质申请书(A3双面套印,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申请书》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2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三)特殊说明:
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一经查出,取消其资助资格。
三、报送时间
请各设站学院组织本单位博士后积极申报,并按照以下指定时间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逾期不予受理。
(一)2月24日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和《专家推荐意见表》。
(二)3月1日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联系人:卫 丹 侯彩婷
联系电话:029-87082970
人事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