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放假前,各单位要做好安全检查,安排好值班和稳定安全工作。节假日期间,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4月4日下午5点前,请各单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报送假期值班安排。 特此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