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参加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2-2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教督厅函〔2019〕2号),教育部、公安部定于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15:00—16:30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按照要求,我校设立分会场。现就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2月28日15:00-16:30

  地点:南校区交流中心208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1.校党委书记、校长及主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通知);

  2.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党委校长办公室、保卫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监察处、教务处、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后勤服务中心党委、基建规划处、离退休党委、工会、团委、网教中心、图书馆、资产经营公司党委、校医院、高人办、基金会)(各单位负责通知);

  3.各学院(系、部、所)、科研实体负责人(各单位负责通知);

  4.场站管理中心、博览园、附属中学负责人(各单位负责通知);

  5.辅导员代表20人(学生处负责通知)。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2月27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占国,电话:87082458)

  2.后勤服务中心于2月27日(星期三)15:00-16:00,负责南校区交流中心208会议室网络视频调试工作。

  3.请各单位通知参会人员于会前15分钟书面签到后进入会场。

 

  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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