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国第 32 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以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 年 4 月 25--26 日。
二、活动内容
1.全面清洁校园内各办公场所、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浴室、超市、校园绿地、公共卫生间、垃圾存放、供水设施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清理校园内广告牌、过期悬挂的横幅及宣传板(栏)等。
2.全面开展实验室、食堂、生产车间、 库房、建设工地等安全隐患排查。
三、活动安排
1.各单位要对各自教学、办公、实验场所环境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活动, 并对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学校教室、食堂、 浴室、 学生公寓等楼宇内重点公共区域及校园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洁。
3.实验室处、 教务处、 保卫处等负责组织人员对科研实验室、 教学实验室环境卫生及安全进行大检查。
4.基建规划处负责对校内建设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站在维护师生健康安全、维护校园良好工作秩序的高度,做好活动安排,落实好工作责任。
2.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树立“洁净美”校园的责任意识,引导教职工积极参与,营造保护校园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3.扎实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对照环境卫生大扫除的内容及标准,扎实细致的开展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工作环境进行消毒消杀。
4.加强检查督导。学校将对各单位环境卫生清扫及安全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