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2021年元旦、寒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2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元旦放假安排  

放假时间:2021年1月1日—3日。

2020年12月30日上午下班前,各单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元旦值班安排。

二、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师生寒假、开学时间。如因疫情变化需调整开学时间,将另行通知。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1.放假时间:2021年1月9日—2月26日。

2.开学时间:2021年2月27、28日报到注册,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2021年1月11日前,请学工部、研工部将留校学生情况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4.2021年3月1日上午10:00 前,请学工部、研工部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教职工放假及收假时间

1.放假时间:2021年1月16日—2月25日。

2.收假时间:2021年2月26日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3.2021年1月13日前,各单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寒假值班安排。

4.2021年2月26日上午10:00 前,请各单位将教职工到岗情况报人事处。

三、有关要求  

(一)值班工作

1.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2.各单位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学校总值班室(87082809)、保卫处24小时在岗值班;学工部、研工部、后勤处、信息化处、校医院等部门在正常值班情况下,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

3.寒假期间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轮休,各学院(系、所)要确保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在杨凌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学科评估、学位点评估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单位,以及资产经营公司、出版社、校医院、博览园、附中等单位根据工作任务情况安排休假时间。

(二)疫情防控工作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陕西省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学校《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神,夯实责任,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2.各单位要加强教职工元旦、寒假外出管理,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外出杨凌需履行请假手续。元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杨凌,确需离开须履行请假手续。

3.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健康打卡”“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掌握师生动态。对健康异常的师生要及时做好健康管理工作,一旦出现突发性疫情,立即启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及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

4.各单位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寒假期间没有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学生一般不允许留校,确因教学、科研或其他原因需要留校的学生,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要“一人一档”建立离校、留校学生信息台账,确保师生行程可追踪。提前返校学生须经所在单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返校。国际学院继续加强在校留学生的日常管理。

5.学工部门科学制定寒假留校学生工作方案,后勤处根据留校学生人数合理开放食堂、调整宿舍,确保寒假期间在校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保卫处要加强门禁管理。

6.全体师生要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假期期间不长途旅行,不出国(境),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不组织、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双节期间提倡网上拜年,减少走亲访友聚会活动,家庭聚会尽量控制在 10 人以内。

四、其他事项  

1.认真做好关心关爱师生员工工作

党校办牵头做好对优秀教师、援派挂职干部、生活困难老党员、老干部、老专家、家庭经济困难职工、离退休职工等走访慰问工作;学工部、研工部和国际学院要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摸底工作,关心家庭困难学生的假期生活。各单位也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帮助师生解决好生活、学习中的实际困难。

2.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

各单位在寒假放假前开展安全工作自查,学校将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宿舍、教室、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试验示范站、校园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严防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假期供水、供电、供暖等服务工作正常。要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