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科研楼公共区域实验仪器设备自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7-17  浏览次数:

各科研团队:

为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规范科研楼公共区域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全面排查设备安全隐患,保障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组织开展科研楼公共区域仪器设备自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检范围

科研楼内所有公共实验区域(公共实验平台、公共过道、共享操作区、公共设备间等)各团队所属、摆放及日常使用的各类实验仪器、设备、装置及配套辅助设施。

二、自检内容

各团队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对本团队放置在公共区域的所有实验仪器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具体自检内容如下:

1.检查仪器整机外观,查看是否存在外壳破损、锈蚀、零件松动、管路开裂、按键屏幕故障等问题,核对设备铭牌、编号标识完整清晰,同步检查防护罩、泄压、预警等安全防护配件完好有效;重点核查各类冰箱工况,清理毕业学生遗留样品、过期存放样品,杜绝违规存放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

2.开展电气线路隐患排查,检查电源线、插头插座有无破损漏电,线路排布规整无缠绕、无超负荷用电,设备接地保护完好;设备运行无短路、发热、异响、异味等异常,仪器周边不堆放杂物,不占用、遮挡消防及操作通道,配套防护设施无缺失损坏。

3.对可开机设备试运行,核查设备运行稳定、功能正常,无卡顿、报错、停机失灵等性能问题;仪器摆放整齐有序、无私自移位,同步核对设备使用、维护、校准台账是否完整规范。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1.各团队完成仪器自检与隐患整改后,如实完整填写《公共区域实验仪器设备自检表》,信息真实准确无遗漏,经课题组负责人签字后于9月3日前报送至综合办公室1214室;一般隐患现场整改,重大隐患、无法即时整改问题在表格“隐患具体描述”栏注明整改方案、时限及责任人。

2.实验室办公室核验全部自检材料合格后,统一发放自检合格贴纸,各团队将贴纸规范粘贴在仪器醒目位置,严格执行一机一贴。

3.本次自检流程截止2026年9月3日,公共区域所有在用仪器须按期完成自检、提交表格、粘贴标识。对核查不合格、无法完成整改的设备,实验室将依规清理移出科研楼公共区域,相关损失由所属团队自行承担。

四、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团队负责人为本次自检工作第一责任人,需统筹安排、严格把关,确保自检工作全覆盖、无盲区、无隐患,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2.严肃工作纪律。自检情况纳入实验室安全考核,敷衍自查、瞒报隐患、逾期未完成的团队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3.建立长效机制。各团队需以本次自检工作为契机,建立仪器设备日常自查、定期维护机制,常态化排查设备安全隐患,规范公共区域设备使用管理。

作物抗逆与高效生产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