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PI实验室: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的通知》(附件1),按照重点实验室的管理要求,请各PI实验室负责人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各PI实验室负责人与进入实验室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后附实验室学生名单,附件2)。
请各实验室于3月11日18时前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并于3月15日12时前将签署好的安全管理责任书及安全责任书交至综合办公室。
附件:1. 《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2. 实验室学生名单
旱区作物逆境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