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科技推广管理机制改革意见,2017年学校以大学为依托的科技推广模式专项资金将以项目形式进行组织管理。各试验示范站(基地)结合年度试验示范工作需要提出项目申请,校院共同组织评审,学校会议审定后予以立项支持,实行目标合同管理。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分为试验示范推广类和设施条件改造提升类两类(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2),执行期为一年。各试验示范站(基地)限报试验示范推广类项目1项,确有设施改造需求的试验示范站可申报设施条件改造提升类项目1项。
2.项目由学校各试验示范站(基地)(附件3)首席专家负责组织申报。
3.项目经费要按照实际工作任务需求科学预算,试验示范推广类项目经费支持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设施条件改造提升类项目支持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经费由学校统筹使用。
4.各试验示范站(基地)根据所服务产业发展需要,结合本年度拟开展的重点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围绕试验示范站(基地)科学研究、示范推广、人才培养成和国际交流合作“四大功能”发挥,制定项目计划任务,要求文字简明,经费预算科学合理。
5.学校拟于3月中旬会同相关学院完成项目评审及立项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于3月16日前统一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科技推广处30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tgc2847@163.com。
联系人:申秀霞 杨宏博 亓钰莹
电 话:87082847
科技推广处
2017年3月7日